来源:十堰律师网
现在民间借贷的很多,如果在一些欠钱过多的情况的话,对方可能会进行起诉,如果自己有钱不还的话,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这个强制执行的过程是怎样的呢?
十堰律师解答: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依法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直接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财产、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车辆、房屋等。
如果欠款人没有钱,法院会怎么处理呢?
出现这种情况,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如果裁定执行已经生效,是由哪些机构负责执行呢?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