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十堰律师网
当事人咨询:律师您好,我想问下,在强制执行前就已经出租的房屋被执行,租客该怎么办?
十堰律师解答:如果房东与租客的租赁合同在法院强制执行前就已经签订,那么租赁合同的效力就应该优先于法院查封的权利。租客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这时候,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租客可以通过案外人异议的方式向法院主张自己的租赁权,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法院审查租赁关系的有效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租赁合同真实有效;
(2)租赁合同订立的时间在法院强制执行之前;
(3)承租人已经根据租赁合同占有和使用该房屋。
租客提出书面异议的结果:
(1)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租客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
(2)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租客对裁定不服的,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